保险公司要求客户在签订合同时要遵守最高诚信原则。
在投保过程中故意隐瞒重大事实,在以后的赔偿申请中被发现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由于违反了最高诚信原则,合同本身无效。公司如何赔偿一份无效的保单?
应该指出的是,香港的法律假设每个人都是无辜的。如果被定罪,需要证据,没有证据,只能被认为是“无辜的”。因此,必须报告“记录”的病史。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可以找到记录。
那么,哪些疾病需要报告呢?
是指对影响保险公司评估是否接受本保险申请的任何事实和信息的声明。重要的事实包括但不限于:
- 在门诊或体检报告中发现的检测结果
a)超出正常范围
b)性质不明确,需要复核/待调查
c)医生建议随访/转院 - 由于既往病史或现有疾病需要
a)住院/建议住院
b)接受治疗并要求随访/被建议接受治疗
c)接受检验/建议检验
d)定期跟进/观察 - 存在但尚未诊断的症状
申请保险时,应披露重要的事实。如果存在任何未披露的影响公司承保决策的重大事实,这种情况足以使保单无效。
未披露重要事实的标准
一般来说,保险业的“不披露重要事实”标准是指客户在申请保险时没有充分披露过去的重要事实,包括重要的医疗记录。未披露的重要事实将直接影响相关政策能否获得批准或产生特殊的审批条款。
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现上述情况,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单合同条款撤销该保单和/或附加合同,并退还投保人已支付的全部保费。提交的索赔(无论是否涉及未披露的重要事实)也将被拒绝。
最新健康状况的再核保
为了更灵活地处理上述情况并为客户的利益着想,保险公司在撤销保单和/或附加合同之前,将根据您的”最新健康状况”进行新的承保程序。
如您在投保后发现重要未披露事实,请及时申报并申请再保险。
相关处理方法如下:
- 如果您的“最新健康状况”仍在承保范围内,客户会考虑以额外非保险项目及/或额外保费的形式继续享有保障。但提交的索赔仍不被接受。
- 如果您的“最新健康状况”不包括在内,则撤销保单/附加合同的决定将被维持,并且投保人已支付的所有保费将被退还。
希望以上资料,可以帮助大家了解披露重要事实的重要性,可以有助于减少和避免保单缮发后的拒赔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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