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将男女从相识到结婚的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普通朋友阶段;
二、普通男女朋友阶段,俗称暧昧阶段,有了男女关系,但彼此是自由的;
三、恋人阶段,就是道德规范的一对一的男女关系,双方进入了彼此的现实生活,如移情别恋,要付出道德上的代价;
四、夫妻阶段,就是法律规定的一对一的男女关系,如一方未履行法定义务,要付出法律上的代价。
在近些年的实际离婚官司案例中,可以发现大量涉及婚姻资产的纠纷。所以,如何在履行好法定义务的同时,运用相关工具、方法来避免可能发生的婚姻资产纠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婚姻资产焦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点:
1、婚前资产婚后孳息的归属
2、婚前购买房产
孳息的原意是指:繁殖生息,这里是指因物品或权利而生的收益。
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依照物品的自然性能或物品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比如树结出果子、动物产下的幼崽等。
法定孳息——依照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物,包括租金、利息等。
财产增值通常分为自然增值和主动增值
自然增值——在法律上通常理解为财产因通货膨胀或市场价格上涨而导致的价值增长。
主动增值——与自然增值相反,它与通胀及市场行情变化无关,而是基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该财产付出的劳务、投资、管理等智力和劳动相关的行为而产生的价值增长,也就是我们说的投资经营所得。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
婚前个人存款,每年有固定的银行利息,这就是孳息;婚前一方购有房屋,婚后房价飙升,升值部分就是自然增值,应是个人财产。如果出租,租金是法定孳息,也是个人财产。
如果购买股票,升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因为股票的升值部分是投资经营所得,是夫妻共同决定持有或买卖这只股票,最终产生了收益。
婚前购买房产也是婚姻资产规划的一个焦点问题。尤其是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购买,婚后两人共同还贷的情况,如果遇到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呢?
陈先生婚前购买了一套合同价为100万的房产并签订了购房合同,付首付40万后与李小姐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60万。离婚时房产升值至200万,则对该房产如何分割?
房屋原属于个人财产部分是陈先生首付的40万,这部分升值至80万,属于自然增值;
房屋原属于共同财产部分是共同还贷的60万,已升值至120万,这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因此离婚后陈先生应分得1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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