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的内容中多次提到了重疾险,其中关于保险责任赔付的情况常常出现“提前给付”、“额外给付”两个词,看起来同样都是给付,可这两者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差别呢?买重疾险的时候,哪一种对自己最有利?
提前给付VS额外给付
给大家举个例子。假设一份主险40万的终身寿险,附加2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产品组合,被保人在保障期间发生了保险责任中的重疾病症,申请理赔拿到20万理赔金后,主险的保额减至20万的,则为“提前给付”;而拿到20万理赔金后,主险保额仍是40万不变的,则是“额外给付”。
顾名思义,提前给付即将主险保额中的部分先行理赔;额外给付的理赔金额则不占用主险保额。
当然这只是个让简单易懂的例子,实际市场上普通寿险附加重疾险的产品大部分主险与附加险保额相同,提前给付型的产品在给付后由于用掉了约定保额,保险合同相应解除;而额外给付型的产品在理赔完对应的保险责任后,其保障相应解除,但主险部分保障依然有效,比如现在常见的“重疾+轻症”组合,轻症保障额外给付后合同责任解除,重疾责任部分仍生效,且保额不受影响。
所以一般来说,额外给付型的产品保费会比提前给付型的略贵一些。不过随着重疾险产品的推陈出新,市面上也涌现出了一些保费比较低的额外给付型重疾险。
理赔申请也有“坑爹”项
大家先冷静点听我说,在提前给付型重疾险中,确实有那么几个点要在投保时弄清楚,不然分分钟理赔路漫漫,给付真难得:
1、确认提前给付时点
提前给付的时点约定一定要在投保时咨询清楚,根据以往发生过的案例,有的保户在发病临手术前才知道原来无法在术前获赔,也有的保户直到拿到医生开出的证明证实被保人只有半年存活期才能在死前获赔。但这些时点并不是每份保单都清清楚楚的载进条款,而且每家保险公司具体的标准也有差异,消费者在投保时切记与投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咨询清楚。
2、确认理赔提交材料
被保人投保后要提前嘱咐家属,如出险就医开具的所有单据都要保存好,并告知保单存放位置,身份证、银行卡等常用材料要保管好,出险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配合工作人员将材料尽快收齐,申请理赔。尽可能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拿到理赔金,保证被保人的治疗能正常进行。
要跟大家强调一下,保险产品一直都在不断的改良创新,并不存在所谓最好的产品,只有当下经过对比,最适合自己经济状况跟保障需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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