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位小伙伴问我,香港保险真的能避债吗?想必这个问题大家都很关注,就简要的说明一下。
其实香港保险产品能否避债主要取决于以下几点:
1、债权人是否知道债务人资产转移到香港保险的事实。如果债权人不知道香港保险资产的存在,也无法向内地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因为香港保险公司对客户的信息保护极其注重,所以基本上只要客户本身不说有这份保单的存在,也就没有人知道。
2、内地法律是大陆法系,香港法律继承于英国,属于海洋法系。内地法律条文能不能在香港执行是个很大的问题。即便内地法院判决,要求债务人的香港保险资产强制执行,依然会面临内地判决在香港失效的问题。这也是很多问题官员和问题商人,一有风吹草动就跑到香港的原因。
早在1999年3月30日内地最高人民法院就开始施行《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司法文书的安排》,为内地和香港打通一点点司法障碍。香港也有《香港执行有关外地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但是由于两地对相关安排的执行过程都非常繁琐,标准也非常严格,所以内地的很多司法判决依然是无法在香港得到执行。不得不说,香港法院是否会执行内地法院判决结果,强制冻结债务人在香港的保险财产还存疑。
3、香港法律关于保险避债的相关规定。由于香港法律体系是海洋法系,判决会参考过往的判例。
因为保险制度设计的初衷并非帮助债务人实现避债,无论是在大陆法体制之下还是在香港法的规则内,保险的本性还是分摊损失和经济补偿。至于妙用保险实现避债之功效,有必要在内地与香港不同的法律语境之下有针对地分析,方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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