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体系中的养老金领取机制至关重要。养老金的发放额度与个人的缴费额度紧密相关,一种“多缴多拿,少缴少拿”的公平原则。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高,退休时所能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丰厚。
然而,近年来,养老金的空缺问题多次被媒体曝光,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不禁让人担忧,如果现在的缴费额度减少,是否意味着未来能够领取的养老金也会相应减少?
可以肯定的是,仅仅依靠社保金来养老,未来我们所面临的风险将不容忽视。我们需要在社保的基础上,寻求其他养老保障方式。
拥有社保的同时,我们也需要补充商业保险,以构建更为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
1、社保通常不包含人寿保额,一旦因疾病身故,社保无法像商业保险那样提供高额赔付。
2、社保缺乏保费豁免功能,这意味着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我们仍需继续缴纳社保,而商业保险则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豁免后续保费。
3、社保只能解决老年生活的一部分费用,要想过上更为优质的晚年生活,还需依靠其他储蓄和投资。
4、商业保险还具有避税和避债的功能。在我国即将实施遗产税和赠予税的背景下,商业保险成为了一种有效的避税手段。
5、商业保险的账户不受冻结和查封的影响,账户中的资金也不能用于偿还债务,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额外的保障。
6、社保在药品报销和医疗补偿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社保只能报销《社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对于新药和进口昂贵药品往往无法报销。而商业保险则可以提供更广泛的报销范围。同时,社保实行先垫钱后报销的制度,而商业保险则可以先赔钱后治疗,为我们提供了更为灵活的补偿方式。
总结:
社保与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中各有其独特的作用。我们应该在充分利用社保的基础上,积极补充商业保险,以构建一个更为全面、稳健的养老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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